對於消化道癌症,早期篩檢、早期治療是唯一有效的方法。醫師更要秉持小心謹慎態度面對病人。
曾有病患因胃潰瘍出血,經藥物治療三個月後,在醫師建議下做了胃鏡追蹤檢查,傷口似乎沒問題。一年後她又因胃不舒服就醫,卻檢查出罹患胃癌第三期,最後只能動手術將大部分的胃切除。
當我們重新檢視她原先的胃鏡照片時發現,病灶其實已經有了早期癌的變化,只是當時檢查的醫師並未察覺。早期癌的變化確實難以判定。
根據統計,台灣胃癌的五年存活率
第一期約95%
第二期約60~70%
第三期約30~40%
第四期約10%
在這個案例中,若能在初期的黃金時間發就現胃癌,病人只需要在做胃視鏡檢查時,同時動個小手術將病灶清除乾淨。小手術的術後傷口就比照胃潰瘍方式治療即可,若做這樣處理,病人的日常生活大致不會有太大的影響。
胃癌發現得愈晚,勢必要做胃部切除手術,日常生活就會受到影響。況且胃癌發現的期數愈晚,除了手術,還要搭配放療、化療或標靶治療,病人生活品質肯定大受影響。